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環(huán)保設備安裝與維保合同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環(huán)保設備安裝與維保合同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打工十年,無合同,單位解雇怎么辦?
我國勞動法早就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一年之內(nèi)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雇員工必須支付雙倍勞動工資。滿一年用人單位跟員工形成了無期 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解雇員工必須要支付補償金。如果工齡有十年,必須支付十個月的工資,如果不支付可以找當?shù)氐膭趧又俨?。但是你必須有證明,證明你是廠里的員工,和工齡,如考勤卡,工資卡和其它能證明你是廠里的員工的證明,最好還有廠里的老員工給你作證。
視頻加載中...工作10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老板辭退應根據(jù)工作年限來進行賠償,即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展資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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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應該到你工作單位的所在轄區(qū),找勞動仲裁部門,反映實際情況!
準備好能證明你現(xiàn)在(或原來)在單位工作時的相關資料!比如:招工時的簡報、工資卡或工資條,上班時的岀勤簿或簽到等等!也就是能證明你曾在這個用人單位上過班、工作過的第一手資料即證據(jù)。
帶著這些證據(jù),到管轄區(qū)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反映情況!正常情況下能得到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合同法》都有明確規(guī)定。
關鍵是當?shù)貏趧又俨貌块T,是否會根據(jù)事實、證據(jù),按照法律法規(guī)辦事!
祝你一切順利!早日維權成功。
個人觀點,請參考!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打工10年沒有合同,單位解雇以后怎么辦?那么打工10年確實是一個不短的時間了,如果你確實是在這家企業(yè)單位工作了10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么也不能夠就認為你沒有和單位建立實質(zhì)性的勞動關系,其實你在這家單位工作10年,就已經(jīng)建立上事實的勞動合同關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作為企業(yè)單位來說是一種違法。
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jiān)察的方式來進行申訴,處理這個問題。勞動監(jiān)察部門具有責任和義務來核查企業(yè)單位來有沒有正常的給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同時簽訂勞動合同關系,所以說通過勞動部門的監(jiān)察以后那么發(fā)現(xiàn)有問題,他會責令企業(yè)單位來補簽勞動合同,并且依法來補交相應的社保待遇。
但是我們在申請勞動監(jiān)察申訴之前,一定要提供有利的證據(jù)證明你這10年以來一直在這家企業(yè)單位工作過,比如說你提供這10年以來的工資流水明細,只要是對方的賬戶屬于你們工作單位的對公賬戶,那么這10年以來都可以清晰有效的,完整顯示你的工資上卡,那么都可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yè)單位的員工,都可以申請依法勞動監(jiān)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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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當?shù)貏趧又俨貌块T維權,要求補償或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關系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用工單位與勞動者有事實勞動關系即認為有勞動關系,你可以準備工資單、花名冊、工作證、同事等證明材料,證明你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內(nèi)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沒簽,你可以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補償。補償標準是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單位未簽訂合同超過一年的,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因此,辭退你,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標準是N。
另外,沒簽合同,我推測單位也沒有與你繳納社保,你也可以一并主張。
本人與公司簽勞動合同時,公司用的是其他公司名稱,這樣合理嗎?沒買社保已經(jīng)工作將近十年了,該怎么辦?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本人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用的是其他公司的名稱,那么這樣合理嗎?首先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公司主體,如果這家公司的名稱和你實際工作的公司名稱不一致的話,那么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但是如果公司名稱不一致,但實際上這個不一樣的公司也是這家公司的一個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那么這種情況是完全可以的。
因為無論是子公司也好,還是分公司也好,都是屬于這家集團公司的下屬企業(yè),那么也相當于和這家企業(y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所以說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是可以這樣簽訂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說不是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話,那么就不符合規(guī)定了。
如果簽訂合同的這家公司是個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并且你的用工形式是按照勞務派遣的方式進行的,用工那么也是完全可以的,只不過就是在招聘期間要跟自己的員工講清楚,是按照勞務派遣的形式來用功的,那么這也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的話,實際上用工合同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但是發(fā)放工資包括繳納社保也好,都應當有所在的企業(yè)單位了,正常的承擔只不過就是通過勞務派遣的公司賬戶再進行發(fā)放工資待遇和繳納社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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